检察院看押室变脸 “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不再有

200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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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崔丽) 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看押室内,犯罪嫌疑人看到的不再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布告,取而代之的是一份《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日前北京市海淀检察院推出被告人维权举措后发生的新变化。   海淀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为贯彻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机制,树立办案与维权并重的观念,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该院推出了16条维权新措施。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海淀检察院转变司法理念,加大对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力度,制定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具体规定:案件提起公诉之日起三日内通知辩护人,以利于辩护人及时与法院联系;向犯罪嫌疑人发放《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在暂看室内张贴;特别是在对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因执法行为对其患病、年迈及未成年人家属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还开通案件查询系统,辩护人可随时查询诉讼进程。   对于被害人和证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则体现了更为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如依法告知受害人、证人享有的权利义务,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取证前征求证人对取证时间和地点的意见,尽量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身患重症申诉人申诉的案件、因失业和生活急需等问题的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等申诉案件,优先予以办理。该院还开通并公布检察长热线电话,检察长接待日也由每月两次增加为三次,以方便群众举报、申诉。   有关法律界人士评价,这些维权举措维护了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强调维护被告人的权利,凸现了执法机关司法理念的转变,真正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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