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胜宅急送”引发商标纠纷 必胜客被索赔一元

200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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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认为“必胜宅急送”比萨饼店的口号和标识,贬损了自己的声誉,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本周四,朝阳法院第七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诉称,他们是依法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是“宅急送”商标及商号的持有人。宅急送公司自成立时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培养该品牌,并做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至今该品牌在社会上已有了较大的知名度,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后他们发现,今年9月初,被告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在朝阳区惠新西街23号成立了“必胜宅急送”比萨饼店,未经他们同意擅自使用含有“宅急送”字样的牌匾,并且使用“必胜宅急送”为口号和标识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必胜客与宅急送有必然联系。同时他们还认为“必胜”两字用在“宅急送”前面,贬损了自己的声誉,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因此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必胜客比萨饼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宅急送”字样的牌匾,以及各种宣传资料,赔偿损失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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