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常务副检察长:人民检察官必须做到“三不”

200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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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邬焕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4日要求,人民检察官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必须做到不为情所困、不为钱所动、不为利所惑,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耕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讲这番话的。报告团中的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吴筱萍等6名检察官,是全国基层检察机关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在为期两个月的巡回报告中,他们的事迹在全国检察官中引起强烈反响。   张耕说,人民检察官必须学会在面对生与死、权与钱的考验时,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道德情怀,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时刻放在首位,一身正气、无私奉献。   张耕强调,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官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对司法规律的认识,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要起到带头作用,努力把最高检建设成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务实高效、团结文明的领导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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