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纪念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十周年

200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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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杜海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十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了会议。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积极推动与红十字会法相配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完善,切实纠正违反红十字会法、侵犯红十字会合法权益的现象。要以改善易受损害人群的生活为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讲话中肯定了“四五”普法以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在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司法部门和红十字会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的力度,积极推动红十字事业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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