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我国第一部农家旅店“行规”

20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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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天津10月26日电(柳妮孙洪磊) 日前,天津市有关部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农家旅店质量标准》,对农家旅店的必备条件、服务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农家旅店终于有了统一的“行规”。   天津市新出台的《质量标准》规定,每户农家旅店至少应有10张可供出租的床位,所设床位尽可能为农家火炕或其他能够体现农家特色的床位设施,数量要与房间大小相适应,有公用卫生间,并装有面盆(或洗脸盆)、淋浴等;农家旅店每间客房的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餐厅及厨房位置合理,餐位数量不低于该店的住宿接待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天津市此次出台《质量标准》,能较好地规范农家旅店的经营活动,对希望到农村旅游的消费者是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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