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27日电(记者 高友清) 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即将改变“上行走缓流,下行走主流”的传统航法,依照新制定的《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试行)》,实施“船舶分边,靠右航行”的新航法。 据悉,这一新规定将从10月1日起,在三峡大坝至鄂渝交界的鳊鱼溪96.9千米航段实施。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范围将扩大到三峡大坝至重庆忠县长江大桥369.7千米航段。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黄强27日在《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试行)》宣传贯彻会上介绍说,三峡工程蓄水到135米后,三峡库区航道变宽,水深增加,急流滩险消失,航行条件大为改善。同时,库区航行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如通航支流增加,进出支流的船舶与干线航道航行船舶相互干扰较大;航道水表面积增加,雾区增多;船舶锚泊难度加大,发生险情后可供船舶冲滩收船位置减少。 为确保三峡库区船舶航行安全,促进长江航运和库区经济发展,今年7月交通部决定改革三峡库区航路。随后,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长江海事、航道等有关部门对三峡库区进行实地踏勘和专题调查,先后走访百余家航运企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制定了《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试行)》,并于9月18日由交通部审议批准。《长江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试行)》确定了船舶“各自靠右航行”的基本航行原则,并按航行条件和航路特点,将三峡大坝禁航线至忠县长江大桥航段划分为一般航段、控制航段、航行条件受限制航段和支流(汊)河口水域、警戒区、停泊区等,以便船舶按标识安全通过不同区域。对相对狭窄、弯道较多的个别航道仍然实施“信号台控制”。 与三峡库区航路改革相配套,长江航道部门已启动航道设施建设,在三峡大坝至忠县航段将设置航行标志892座、信号标志16座、航道综合指示牌22块、交通安全标志78块,安装雾情观察哨通信设施、雷达应答器,建设水上安全信息广播台和航标遥测临控系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