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中国公安部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

20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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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中新网 据官方消息,“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之际,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春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预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当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整治严重交通违章,将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强行超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和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车不开启转向信号灯以及拖拉机、农用车、货运汽车违章载客等严重交通违章作为重点进行整治。二是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治大货车严重超载违章。严厉查处驾驶严重超载货车的驾驶员,严格对大型货车进行安全检验,严把机动车登记关,坚决杜绝为“大吨小标”和超长超宽车辆办理牌证的行为。四是加强对公路客运的安全管理。坚决查处和纠正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客;对客车严重超员载客的,必须予以制止。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把驾驶员的考试关,对报考大型客车、货车驾驶资格的,要增加实际道路考试项目,适当提高考试标准。新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货营运车辆,对有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酒后驾车、违章记满12分达到两次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禁止从事客、货营运。   对从事客、货长途运输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要严禁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坚决查扣。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严禁转籍过户,并注销牌证,强制报废。要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关,重点解决车辆检验率不高的问题。   最近,公安部已会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赴浙江、山东、湖南、云南、陕西、甘肃等省,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十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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