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定法制宣传日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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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中新网(记者朱大强) 中宣部、司法部确定的今年“一二·四”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宣传活动从十一月中旬到十二月中旬。   这两个部门已联合下发了通知,对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行了部署,强调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司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观念。   “四五”(二00一年至二00五年)普法规划确定每年十二月四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以来,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官方强调,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要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通知说,法制宣传活动要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宣传依法执政的有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学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知要求,在运用好座谈会、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传媒的优势,使法制宣传活动生动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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