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了首批公司律师

20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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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南京8月31日电(记者蒋德) 在今天的江苏省公司律师试点授牌颁证仪式上,专程赶来的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与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江苏省副省长何权为参加试点的6家公司律师事务部和17位公司律师授牌颁证,这标志着江苏省首批公司律师事务部和公司律师的诞生。   开展公司律师的试点,是司法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已经有13个省份、50多家企业开展了公司律师试点,共有公司律师200多人。   段正坤指出,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可以使公司律师通过深层次的参与公司的经营事务,将法律服务直接介入公司的决策,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需要有一支既熟悉法律,又熟悉公司事务的专门律师队伍,这样才能为公司提供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预防性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段正坤指出,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建立公司律师制度,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律师组织结构的需要。我们要逐渐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律师队伍相互并存、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需求。他认为,公司律师试点的过程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过程。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的省份,要不断探索公司律师工作的规律,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公司律师制度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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