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司法检查进入检查重点案件关键环节

200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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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央视国际(记者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25日表示,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现在已经进入对重点案件检查的关键环节。   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说,各级法院在司法大检查中,要抓紧抓实对重点案件的检查抽查工作。   一是要重点开展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改判的再审案件的检查,认真检查该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实体法、程序法中的问题及其原因,检查审判人员有无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严格依照法官法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二是要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裁判和执行不公的案件,特别是人大代表多人、多次关注、反映的案件,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纠正队伍中的违法违纪现象。   “司法大检查能否真正取得成效,关乎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社会形象大局。”曹建明说,对违反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对群众举报的有关案件裁判不公和个人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查证属实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分别情况给予纪律处分、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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