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理刑事超审限案 肖扬: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20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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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朱大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此间说,今年十一月之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肖扬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超审限问题,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杜绝超期羁押现象。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和《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加大力度清理超审限案件和未执行案件。对于那些一拖就是几年的严重超审限的案件,要通过“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予以彻底解决,绝不允许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今年十一月之前,各类积存的超审限案件一定要清理完毕,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积案要全部清理完毕。   肖扬强调,各级法院要按照“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清理超审限案件,今后如果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中国法院系统将建立清理刑事超审限案件周报制度。从今年九月一日起,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周将所辖法院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书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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