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劫杀台商案两名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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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曾惊动国务院、公安部和上海、江苏警方的“6·23”劫杀台商案,昨天在沪经一审宣判,两名案犯被判极刑。   今年6月22日深夜,案犯黄利刚、程亮经预谋窜至虹桥镇某住宅小区。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潜入住宅,先持匕首对居住在底楼的被害人何某进行威胁,并用电线将其捆绑。之后,两人又窜至二楼被害人宋某夫妇及其女儿的卧室,当遭到宋某夫妇的强烈反抗后,即用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面部等处,致两人当场死亡。事后,他们又残忍杀害了宋某夫妇4岁的女儿,并威胁同住人姜某交出财物。作案中,两人共劫得价值8万余元的财物,并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本市。后经上海警方连续41小时侦查破案,将其捉拿到案。   昨天,上海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对黄利刚、程亮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黄利刚还犯有盗窃罪,应予数罪并罚。(通讯员 丁慧 记者 罗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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