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要求:对走私大要案实行挂牌督办

200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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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为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高检院在通知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打私专项斗争,做好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保证对走私犯罪的打击力度。要突出打击重点,狠抓大案要案,对那些案值大、危害大、影响坏的大案要案,要集中力量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坚决打掉走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走私犯罪大案要案,上级检察院要挂牌督办,切实落实责任制,逐案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加强督办和指导,确保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要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及时纠正在打击走私工作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防止打击不力。   高检院强调,在打击走私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打击走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对于办理走私案件揭露出来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一查到底。特别是对于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走私的犯罪案件,要从严查处。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应移交走私犯罪案件而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也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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