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8月15日起检查造船质量

200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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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贸网讯 交通部海事局船检处处长刘晓明表示,使用旧材料、旧设备建造船舶等违规行为是应坚决制止的。各级船检部门及验船人员如对在建船舶进行检查时,发现此类情况,一定要责令其停止,并责令其拆除废旧材料,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此外,刘晓明也表示交通部将于8月15日至9月30日开展建造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的范围包括2002年1月21日以后的新建船舶和2002年1月21日以前建成但未履行建造检验的船舶。对于2002年1月21日以后的新建船舶,将重点核查其是否履行了建造检验程序。同时,新建船舶使用旧设备、旧材料进行拼装的情况,建造船舶异地检验情况以及船舶实际建造检验或初次检验质量等也被列为此次活动的检查重点。对于2002年1月21日以前建成但未履行建造检验的船舶,将重点检查其是否在2002年1月21日后按规定报辖区船检管理处,并在船检管理处的监督下履行了初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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