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出台便民克己举措 繁忙路段不拦车警车违章照章处理

2003-08-14
浏览量 :1232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法制日报大连8月12日电(赵建礼记者阎永纬) 公安牌照车辆闯红灯按地方车辆同等处理,并一律登报公告。这是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将于9月1日实行的便民克己措施其中的一项内容。      大连市公安局新任局长张继先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该局在贯彻公安部30条便民措施和兑现以往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的基础上,决定推出20项新的便民利民举措,内容包括交通、户籍、治安、消防、边防管理等方面。其中机动车闯红灯违章罚款额由原来的300元降为200元;取消机动车的地方公安牌照专用号段;在交通繁忙路段或交通高峰期纠正违章,不拦截车辆,在对证据进行确定后,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住宅消防工程设计审核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理近海船只证件当日办结。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