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妇女建议制定专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

200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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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日电 (沈嘉) “我建议制定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并推动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为强化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北京妇联权益部部长赵淑华在北京市第十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团会议期间指出,“反对家庭暴力需要社会综合干预,积极开展医疗与社区干预。”   根据二00二年底北京市妇联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策研究》的调查表明,夫妻关系中和谐稳定是主流,但家庭暴力的存在也不容忽视。夫妻关系和谐程度相当好与比较好的总比重超过百分之六十,比较差及相当差的总计不到百分之二。但同时,调查显示,夫妻间偶尔动手殴打的达百分之二十五点二,经常动手的有百分之五。   调查还显示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普遍性认识不足,有百分之四十点五的人认为“打妻子的人都是缺乏文化和教养的人。”赵部长说,家庭暴力不局限于某些特定群体里,经济水平、教育程度并不是其决定因素,甚至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里也存在家庭暴力问题。这种认识上的不足,容易导致对某些人群中家庭暴力的忽视,也容易低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   赵部长说,目前家庭暴力被诉诸法律仍有较多障碍,一方面应有的法律常识和法律观念有待普及;另一方面,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还有一定影响。调查显示,法律工作者认为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前三位依次是:男尊女卑的传统影响、夫妻双方素质问题、没有专项法律进行管制。   赵部长认为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待完善,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关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条款,但其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具体应用中有一定困难,并存在举证困难,司法介入无法可依的问题。目前,出台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要求十分迫切,时机也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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