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难题“为难”我国法律援助制度

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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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6日央视国际 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目前国家每年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平均每人每年不足6分钱,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突出,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法律援助事项逐渐呈现应接不暇之势。   “目前全国的法律援助资金仅为实际需求的四分之一左右。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难的状况一时还没有得到改变。”司法部部长张福森6日说。   让困难群众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这是我国正在全面推行的法律援助制度追求的目标。为解决法律援助经费短缺带来的申请难这一普遍性难题,更好地向缺乏能力、经济困难人士提供法律帮助,司法部等6部门6日联合启动“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的大型公益活动,鼓励全社会都来对此提供捐助。   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设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2600多个,有10万余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每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20万件,有80多万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几年来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拨款逐年增加,对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不断上升,这些措施仍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国务院新近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从立法上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援助,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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