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首次举行减刑假释“听证会”

200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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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记者白宗正) 日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甘肃省兰州监狱对执行机关提请假释、减刑的20名罪犯举行现场听证。经过严格的程序,合议庭当场对严霆、李福安、李浩江、孙红波、郑西祥5名罪犯宣布假释裁定。   听证会上,组织了部分罪犯旁听,由执行机关监狱的狱政管理人员向合议庭宣读并提交假释(减刑)建议书,并就罪犯的表现情况逐一举证,既有书证,也有人证(由管教干部和与被提请假释的罪犯共同生活、劳动的犯人作证),然后由检察人员进行质证。同时,为了保证减刑、假释质量,防止重新犯罪,合议庭特意就提请假释的罪犯以后的居所和生活来源进行了解,并严格考查其对所犯罪行的认识及态度。在此基础上,合议庭进行综合评议,做出是否假释(减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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