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各自清查 重庆三十个区县无超期羁押

200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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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日从市检察院获悉,经过两月攻坚,目前重庆市检察环节超期羁押人数为零,已有30个区(市)县公检法实现零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是刑事活动中办案机关和监管机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存在于刑事拘留、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环节。市检察院先扫“门前雪”,于今年5月开始自查自纠。至6月25日,重庆市清理纠正检察环节超期羁押16人,其中检察三分院2案3人,区县(自治县、市)检察院13人。一月来,检察环节没有新的超期羁押行为发生。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边清边超”、“先清后超”,市检察院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内部敲响警钟:以后检察环节发生超期羁押行为,除检察长“背书”外,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介绍,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公安部门和法院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的纠正和监督,重点是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到7月25日,共清理纠正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3人,其中包括7月24日一审判决的全国最大信用证诈骗案。(文/李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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