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公布“超期羁押举报电话”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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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李煦) 从8月1日起,北京社会各界如果发现在办案环节存在超期羁押现象,可以随时拨打北京市检察机关新开通的“超期羁押举报电话”进行反映,检察机关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超期羁押举报电话”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效果,有利于社会监督。他说,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超期羁押,是指办案机关和监管机关超过法律规定期限,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其可能存在于刑事诉讼活动的拘留、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   这位负责人说,超期羁押就是违法羁押。违法羁押直接侵犯的是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声誉,是执法不公的表现,其性质是非法拘禁。因超期羁押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检察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早已全面实行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办案机制,全市检察系统近年来没有超期羁押现象。目前,在押人员可以随时依法约见驻监、所的检察官,提出羁押期限、诉讼环节等问题,并很快会得到答复。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已累计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法律手续实施检察656次,对羁押期限检察546次,对监管活动检察323次,对收押释放检察75次,对减刑假释检察145次,对保外就医检察75次,对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生活待遇等检察344次,对卫生防疫检察902次,与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865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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