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条进入立法阶段

20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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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是香港的根本大法,是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6年来,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认识日益加深。就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体现了“一国两制”方针,也是为了全面落实基本法。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等7种行为。由特区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特区政府去年9月公布咨询文件,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建议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立法会也已开了20多次的会议,进行了近百个小时的充分讨论。有关专家指出,进行如此广泛而充分的立法讨论,这在香港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在整理和研究有关咨询意见之后,特区政府拟备《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提交特区立法会审议,进入立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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