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在龙岗试行网上立案

200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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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李文生通讯员张华) 如果原告在布吉、被告在大鹏,过去只能跑60公里到大鹏立案;现在作为省法院系统试点单位的龙岗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网上立案的改革,使网上立案成为现实。记者昨日从该院获悉,省高等法院将于9月份对这两项改革进行验收。   现龙岗法院正式启用网上立案程序。网上立案即在7个法庭各设一名立案员,立案员行 政上归法庭管理,业务上归立案庭管理。法庭的所有立案信息,通过局域网输入院本部立案庭数据中心,由立案庭按内部管辖范围分配案件。   网上立案即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庭跨辖区立案。立案员立案后,将有关信息通过立案数据中心输送到案件所属辖区的法庭,然后通过立案庭的送达小组将有关案卷送到所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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