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人民网 伪称是“记者”的27岁苏姓香港女子,因报假案指在泰国被轮奸,昨天被曼谷刑事法院判入狱18个月。 法官裁定被告报假案、诬告三轮车司机及作假证供三项罪成,原本应判入狱3年,但鉴于被告认罪,因而判她入狱一年半。被告可在30天内提出上诉,但其律师称她会即时服刑,不会上诉。其律师又代表她向泰国、泰国人民、警方和三轮车司机道歉。 另外,泰国警方及三轮车司机都声言会通过民事诉讼,向被告追讨赔偿超过187万港元。泰国旅游部部长也声言要向她追讨赔偿,理由是她令泰国旅游业名誉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