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首次“三长会审”

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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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25日讯(记者 徐燕华) 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贷款诈骗?今天下午,针对一起久拖不决的购车贷款案件,市政法委首次召集由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市中级法院分管院长参加的“三长会”,并当场就案件性质达成一致,确定该案为涉嫌贷款诈骗。   据了解,针对目前银行出台的鼓励消费的贷款政策,有些人利用有关环节的漏洞,在贷款中进行欺诈。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本市就陆续出现一些营业性货车不还贷的问题,使金融部门面临较大经济损失。而此类案件在定性上则颇为棘手,究竟应以刑事犯罪立案侦查,还是由法院以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各方存有分歧,也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法委今天召开了市公检法“三长会”。在会上,市公检法各部门针对岛城某公司以付给酬金的方式,“租用”本市居民身份证(根据规定:只有具有本市户口并具备还款能力的人才能在本市贷款购车),伪造签名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又与外地人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把车交给他们经营,导致银行贷款无法归还一案,经分析最终达成一致,将该案定性为涉嫌贷款诈骗。   会后,市政法委副书记赵春光表示,对于类似的复杂问题,以后都可通过“三长会”的形式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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