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开始使用法槌审案

2002-01-17
浏览量 :2146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国青年报记者崔丽1月16日北京报道:“啪”地一声清脆的敲击后,身着法袍、手执法槌的审判长宣布开庭。今后,中国的法院庭审,都将从这样一幕开始。   记者今天从权威机关了解到,在法庭审理的不同阶段,法槌有不同的使用程序。审判长要先敲击法槌,再宣布开庭、继续开庭。而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宣布判决、裁定后,再敲击法槌。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使用法槌: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重复陈述;此外,还有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情形。槌声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据悉,法槌已经在厦门思明法院、广东台山法院开始使用。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