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清水港对新开设航线减免设施使用费

2003-06-23
浏览量 :359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中国航贸网讯 日本静冈县从6月1日起,对开设新挂靠清水港的外贸集装箱航线,其船舶金额免收进港费、码头使用费,减收装卸桥使用费。   减免对象为在新开设(含增加挂靠)往清水港,或重新挂港(在清水港的挂靠已停止一年以上)的远洋集装箱班轮航线的配船(含半集装箱船)。   对从第一艘船进港日起3个月以内进港的同一航线的船舶,除了金额免除1、进港费(每总吨2日元),2、码头使用费(每总吨8.20日元,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外,3、对装卸桥使用费(每30分钟38110日元)减收20%。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