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地税稽查公然索要钱款 浙江15家企业收到敲诈信

200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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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记者余东明陈其强)“三日内不将稽查保证金汇进指定账号,我局将把你单位作为拒查处理。”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和杭州市的15家企业收到了以浙江省地税稽查局名义发出的敲诈信,信中扬言要把拒查企业在媒体上曝光。 4月上旬,绍兴不少企业收到了以“省地税稽查局”名义发出的《关于企业稽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告知企业,将在“不通知地方政府和当地税务部门的情况下,在你单位展开一次税务稽查”。 该“通知”要求企业按指定账号交纳稽查保证金3万元,并威胁说,如果3天内没收到稽查保证金,将对企业作拒查处理,罚款5至10万元,并在媒体上曝光。 还有部分企业收到以“绍兴市地税稽查局”名义发出的手写敲诈信。信中赤裸裸地写道,“若要税务问题不予查办,务必在2003年6月5日前在以下账户存进人民币5000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所有被敲诈企业进行并案调查。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提醒该省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若遇到类似情况需及时同当地公安经侦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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