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消息 法国前总统、欧洲制宪委员会主席吉斯卡尔·德斯坦6月13日在布鲁塞尔宣布,该委员会已就《欧洲宪法条约(草案)》达成一致,并将提交下周在希腊塞萨洛尼基市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审议。他说,这是“创造历史的一天”,欧洲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纲领性文件从此诞生了。 这部宪法条约草案是制宪委员会经过长达16个月的起草和修改后完成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在成员国前任或现任领导人中选举产生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与现有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共同领导欧盟的各项工作;取消目前实行的欧盟轮值主席国制度;设立欧盟外交部长一职,由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担任,在欧洲理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并实施欧盟外交政策;将欧盟委员会委员人数削减至15名,并按照轮流制度由各成员国派代表担任;保留“欧洲联盟”的名称,确定欧盟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实体;起草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民基本权利宪章等。 德斯坦将在塞萨洛尼基峰会上向各国领导人正式提交这份文件。他说,该草案为欧盟起草一份正式的宪法条约“提供了基础”。 欧盟各国对该草案普遍表示欢迎。法国外长德维尔潘说,这份草案为欧洲开创了一个“新的政治时代”,欧盟将更加有效、更加民主,并会在世界上发挥更大作用。德国外长菲舍尔认为,这份文件是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以来“最重要的条约”。英国政府派驻制宪委员会代表海因说,尽管英国对草案的有关内容仍持保留意见,但认为它为最终谈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欧盟制宪委员会于2002年2月底成立,它的主要使命是制订首部《欧洲宪法条约草案》,规划欧洲一体化建设的前景。5月26日,委员会首次公布了条约草案的全文,之后又对该草案进行过数次公开辩论和磋商,最终形成了目前的文本。 据了解,各方围绕条约草案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联盟权力和作为主权国家的成员国之间的权力划分问题上。法国和德国主张加快欧洲一体化建设进程,将税收、移民、社会福利和外交政策等敏感领域纳入多数表决通过制的范围,以限制成员国在这些问题上的一票否决权。但英国和西班牙则坚持这些领域属于成员国的主权范围,必须保障成员国在这些领域中的否决权。13日公布的文本并没有解决这些分歧,只是留给即将召开的首脑会议再作最后决定。 在塞萨洛尼基峰会对《欧洲宪法条约(草案)》进行初步审议后,欧盟将于今年10月启动政府间会议,对该文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随着明年10个新成员的加入,一个拥有25个国家的大欧盟即将诞生。制订欧洲宪法条约无疑可以加强和协调欧盟机构的运转方式,对欧盟今后的发展方向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