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杨洪权/通讯员刘洪群1月15日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全国首次司法考试报名今天开始,到本月30日结束(星期六、日照常办公)。在去年7月15日以前已办理2001年律师资格报名手续的人员,视为已办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手续,但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或更换准考证。 据介绍,此次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证书》的人员在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下可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单位举办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辅导。 报名条件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品行良好。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人员,报名无效。 报名地点 广东考区:由各市司法局指定地点。 广州市报名点:设在荔湾区龙津西路148号司法大楼1楼。 备注:户籍所在地是广州市的报名人员或在广州市工作、进修一年以上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在上述地点报名;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不另设报名点。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事宜,由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另行规定。咨询电话:9681282111 报名费用 经省物价局核准,全省统一报名费150元。 全省咨询热线:1689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