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就无船承运业务管理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200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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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为进一步做好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工作,解决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的具体问题,交通部通告业内,就下列问题广泛听取业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无船承运业务市场监管的建议;   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存在哪些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   三、进一步完善无船承运管理制度的建议;   四、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航运市场秩序、保护有关各方正当权益的作用的评估。   交通部水运司强调,欢迎任何人士和单位就上述议题提交书面材料。同时,《中国航务周刊》作为交通部指定媒体,将持续关注调查进展情况并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深入报道。   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创设的一项新制度。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承托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我国货主企业的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截止到4月底已有900多家中外企业向交通部登记取得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其中境外企业170多家。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及时了解并解决问题,是交通部进行此次调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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