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判定英西投资法规非法

200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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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布鲁塞尔5月13日电(记者田帆)欧洲法院13日作出两项裁决,分别判定英国和西班牙政府用“黄金股份”的方式维持对大型企业控制的作法违反欧盟的相关法律,要求两国予以废除。   1987年,英国政府在对大型机场管理公司BAA实施私有化时,曾制定一项“黄金股份”条款,规定任何投资者购买的该公司有投票权的股份不得超过全部股份的15%,否则政府有权阻止。欧洲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英国政府的这种作法违反了欧盟15国有关建设单一市场的法律。   欧洲法院在另一项判决中裁定,西班牙政府1995年制定的关于政府对大型电信、石油和能源公司在出售股份时拥有否决权的法律限制了欧盟成员国之间资本的自由流动,应予废除。   欧盟委员会当天对欧洲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并希望成员国遵守这一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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