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海商法年会上,由广州海事法院黄伟青同志撰写的《论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并入提单的仲裁条款若干法律问题探讨》分别获得2001年全国海商法优秀论文二等奖和三等奖,由张贤伟同志撰写的《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荣获三等奖。 广州海事法院一向重视调研工作。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大专题调研活动,除了认真完成好上级法院指定的调研课题外,还结合法院各项工作实际,全面开展调研活动,使调研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不仅有一大批论文先后在《人民司法》、《海商法通讯》、《海事审判年刊》等刊物上发表,还有多篇论文在多个研讨会上获奖。在本次中国海商法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共评出了2个二等奖和5个三等奖(一等奖空缺),其中广州海事法院就占据了1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约占获奖论文总数的一半。 另悉,中国海商法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下次评选将于2003年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