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下半年将推出新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

20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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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面对人大代表们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于2003年下半年推出新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 最高人民法院3天来相继派出160多人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的审议。在14日召开的院长会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情况汇报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动情地说,几天来的审议充分说明,人民代表对法院工作始终表现出理解、支持、鼓励、鞭策的积极态度,是人民法院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最高人民法院一定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诚心接受人大监督,决心改进法院工作,满怀信心地按照党的十六大和本次会议的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两会”结束后,要集中精力进一步抓好3件事: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将开展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的司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民事、商事审判和执行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检查边改正;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继续推进法院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要深入展开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吸收国外、境外一些有益的经验,深化改革。今年下半年推出新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按照法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追究、办案回避等制度,狠抓队伍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坚决遵守法官法“十三个不得”的规定,确保公正和廉洁。在法院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好进口关,疏通出口关,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特别是要加强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0月22日公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是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次以纲要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规划全国法院五年改革的发展蓝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1日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纲要确定的39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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