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初步形成多级调解组织网络

20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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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沈阳3月10日电(记者张国强)今天,记者从辽宁省第四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辽宁省已建立起了3.1万个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达三十三万四千多人。全省已初步形成城市、乡村多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专项治理民间纠纷13000件,揭发犯罪线索八百多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千一百多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千一百多件,防止自杀、他杀或走上刑事犯罪四千三百多人,制止群众械斗七百多起,防止群体上访一千八百多起,劝阻上访群众五万七千多人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始终在9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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