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3日电(记者 王攀)2003年2月12日,广州市举行了首次立法听证会。在16名听证会陈述人中,律师和法律界人士就有6名之多。参加听证会的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彭娟评价说:“这向世界表明,中国地方人大的大门向普通公民敞开,各级人大的监督能力正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其实,广东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能力的提升不仅表现于此。 政府透明度大大提高 在1月举行的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比上次人代会增长了20%,现行的300项法规中属于先行性、实验性立法的法规占一半。第3次当选广东省人大代表的湛江市民王泽华,搬着手指一项一项地数给记者听:“15年来,我亲身体验到广东各级人大对各级政府的监督力度大大加强。” 连续当选为广东省八届、九届、十届人大代表的王泽华感慨颇深:“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了。2年前,政府第一次向人大提交部门预算时,只有7个部门,2002年扩展到27个部门,也只有薄薄的几页纸。如今预算编制扩展到100多个部门,金额达200多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同预算手册一起变厚的还有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在本次大会上,来自广东全省124个县、市的780多名代表一共提交议案276件,比上次人代会多出整整45件。大会的工作人员说,这些议案集中反映了农业和农民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有11个代表团的代表提出议案。 立法实验田大获丰收 早在10年前,随着地方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广东成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块“立法实验田”。10年后的今天,广东以其成功的地方立法工作在这块“实验田”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广东现行的300项法规中,属于先行性、实验性立法的法规占到了总数50%左右。刚刚卸任的九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说,仅近5年来,广东制定的166件法规中就有47%属于该类立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焕新认为,这些先行性、实验性立法往往开全国之先河,对于广东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1978年至现在,广东省通过许多具有前瞻性的立法,在全国率先改革和确立了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土地使用、企业管理、知识产权、行政审批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地方立法不仅重视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地方人大工作多年、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洪松周代表评价说,这些让他感觉到地方人大的代表的自觉意识、自我判断能力以及参政议政能力正在提高。 监督能力大大加强 与“立法实验田”的丰收和人大代表能力提高相对应,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能力大大加强了。在过去的5年里,广东省人大对广东省政府组成单位28名正职领导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名副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4名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批准任免了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官员职务468人,撤消职务1人,接受辞职7人;在这5年里,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共75项,作出的决定、决议54项。 随着地方人大权威的树立,广东各级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地方事务权力的热情也空前高涨。他们不仅关注收入差距、三农问题、反腐倡廉、社会治安等“传统”问题,民营企业的未来、珠三角地区的内部整合与寻求同港澳地区的合作、地方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司法队伍的建设等问题,都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为此,这些代表在讨论中发表意见,针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向负责这些事务的政府机关提出询问,积极接受当地报纸和电视的采访表明自己的观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