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警方决定逮捕10名地铁火灾涉案人员

200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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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汉城2月23日电(记者徐志坚)韩国大邱地方警察厅23日决定分别以放火致死、业务过失致死嫌疑逮捕纵火犯金大汉和9名地铁公司职员,并对其他9名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据报道,确定将被逮捕的9名地铁公司职员包括2名司机、6名中央控制室职员和1名中央路站工作人员。   警方调查显示,1080号地铁司机崔某在逃离火灾现场时,拔下了列车的主控钥匙,致使6节车厢车门自动关闭,尚未离开车厢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机械设备室的职员权某等3人,在火灾警报铃响起之后,竟主观认为是警报失误,没有立即向中央控制室报告,没有及时启动通风设施。中央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没有认真观察监视画面,在大火燃起后没有对司机发出适当指令。   此外,警方还对9名负有安全教育责任的车辆基地干部和地铁公司职员进行立案调查。警方并传唤了建造地铁车辆的公司、负责中央路车站施工的公司的相关人员。警方表示还将继续追究地铁公司的领导层、大邱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   据事故对策本部统计,此次大邱地铁火灾中死伤乘客90%以上乘坐的是1080号地铁。如果地铁公司方面采取措施得力,这场事故的人员伤亡完全可以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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