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内司委五年工作回顾:为法律正确实施护航

2003-02-25
浏览量 :487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法制日报消息 5年前,从省委书记的岗位上退下来的顾金池并没有变得轻松起来。1998年,当顾金池被调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时,他发现这里的工作其实比以前更忙了。角色的转换,对顾金池来说似乎并没有多少不适应,他好像更喜欢干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更喜欢听取大家的意见。   在顾金池担任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的5年里,也是内司委工作最具特色和最有成效的5年。5年来,内司委先后共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5件,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0件;起草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4件,已经常委会会议通过2件。在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方面,5年来先后对行政监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会法和三五普法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公安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执法状况进行了视察,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如果说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司法监督应该是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中之重。5年来,内司委始终抓住中央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选准监督重点,开展司法监督。1998年换届伊始,内司委就针对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问题,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情况的汇报。1999年,又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公安部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针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经费短缺、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1年,为了监督公安司法机关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汇报,同时就解决公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既支持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也使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为了促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2000年,由内司委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浙江、湖北、陕西6省区对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前,他们还分别在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湖南6省市作了前期调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以及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在内蒙古,当检查组发现在一起贩毒案中,当事人因管辖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竟被超期羁押了13年的典型案件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解决,结果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就使问题得到了解决。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先后督促并跟踪有关机关对检查中发现的10起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和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职务案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部门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纠正案件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推动了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促进了司法机关的依法办案和公正司法。   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02年,全国人大内司委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组成视察组再次对江苏、山东、四川、海南、广东5省公安队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和公安基层所队进行了实地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法律,促进有关法律的实施,切实保护好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内司委5年来监督工作的又一个重点。2001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10周年,内司委组成了5个检查组,分赴黑龙江、湖南、云南、宁夏、上海等省(区、市),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实地走访了学校、网吧、图书馆、少管所、戒毒所、居委会等107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场所,召开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的各类座谈会50多次。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应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着力解决外来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受教育问题;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教育保护工作制度,提高中小学生课外生活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研究等四项建议。   2002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内司委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山东、广东、四川、湖南等6省市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妇女就业难、女工下岗比例较大、国有困难企业和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女工劳动保护问题较多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议。特别是在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时,内司委组成人员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的正确实施,几乎贯穿了内司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始终。从1998年到2002年,内司委先后对江苏、福建、新疆等18个省(区、市)残疾人保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或调研。执法检查以涉及残疾人基本生存需求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法律援助、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全面了解了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关于增强人们的预防意识,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增加对康复工作的经费投入等意见和建议已被有关部门采纳。人们已经欣喜地看到:一些地方开展了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捐资助学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正抓紧起草《残疾人就业条例》,司法部与中国残联联合成立了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工作领导小组,建设部等部门正下大力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执法监督的实效已经惠及数千万残疾人。   对于内司委的工作业绩,顾金池这位曾经在西部贫困地区工作过28年的领导干部坦陈: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熟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必须强化集体行使职权的意识,必须坚持上下联动的执法监督机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了监督工作的差距和不足,谈到了中央的要求和老百姓的期望,也谈到了曾经的困难和阻力。   5年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这一切工作与努力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史册上,在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中,都将留下浓重的一笔。     九届全国人大内司委立法与监督工作一览 立法调研 1998年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立法调研;2000年就工会法(修改)、婚姻法(修改)作立法调研;2001年就妇女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民身份证法作立法调研;2002年就公民身份证法、海关关衔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执法调研 1998年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执法调研;1999年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执法调研;2000年再次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执法调研;2001年继续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执法调研;2002年对工会法进行执法调研。 执法检查 1998年对行政监察法进行执法检查;2000年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刑事诉讼法进行执法检查;2001年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2002年对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防法进行执法检查。 司法监督 先后就公安司法机关开展集中整顿加强队伍建设情况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情况,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等部门的汇报,并就此进行了视察和调研。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