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海事局审核中心获悉,截至2002年年底,在第一批适用《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196家航运公司中,共有117家公司通过审核并取得了相关证书。 中国海事局提供的数据表明,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适用《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航运公司共有196家,船舶839艘,其中经营散化船公司有99家,占公司总数的50.5%,船舶547艘,占总数的65.2%。 截至2002年12月31日,直属海事局辖区内的133家公司中有111家按时提交了审核申请,有关直属海事局对这111家公司全部进行了审核,其中109家通过审核并取得证书,两家没有通过审核。另外的22家公司中,7家公司在去年年底提交了审核申请,已安排在今年1月份审核;其余15家公司表示将把其船舶交由船舶管理公司管理。就目前直属海事局辖区而言,实际的公司淘汰率至少为12.8%。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地方海事局辖区内的63家公司中有8家公司按时提交了审核申请,有关地方海事局或在部海事局的直接组织下对这8家公司进行了审核并核发了证书。其余55家公司已有部分明确表示正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尽快提交审核申请,但大部分公司仍在观望。 据介绍,部海事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督促和指导。特别是对地方海事局辖区,将适时派工作组到各单位作现场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尽快全面完成对第一批适用船舶的审核发证工作。 同时,部海事局将利用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手段,督促尚未满足要求的船公司尽快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审核工作。部海事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海事机构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对未持有“符合证明”(DOC)副本的适用船舶发出警告,对在2003年3月31日后仍未持有DOC副本的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液化气船将予滞留;对在2003年6月30日后仍未持有DOC副本的散化船将予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