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4日起,船员个人可以到辽宁海事局申请办理各项专业和特殊培训合格证书。这是该局今年为了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和振兴口岸经济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船员证书种类繁多,包括俗称“大证”的船长、轮机长等各种适任证书,俗称“小证”的“高级消防”、“精通急救”等各种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油轮安全操作”、“液化气船安全知识”等特殊培训合格证。过去,不论“大证”还是“小证”,都必须通过具有办证资质的单位办理,个人申办不予受理。近年来,随着船员的流动趋向规模化和市场化,出现了相当数量的个体船员。他们想要办证,必须委托某个单位,不但费用高,而且周期长,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和航运业的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辽宁海事局率先推出了受理个人办证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推出的只是受理个人办理“小证”业务,办理“大证”仍需按照原来规定执行。为了方便船员及时熟悉有关事项,辽宁海事局特设了咨询电话:0411-26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