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执行工作走向良性循环

200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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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2003年2月9日消息 江西省各级法院去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9250件,执结51765件,标的额二十六亿多元,执结率为65.3%,比上年增长8个百分点。近日,省高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法院的案件执行工作总体上正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是江西法院为力克“执行难”而打出的一记重拳。2001年下半年,江西高院成立了执行局,并随之建立了以省院为核心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新型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江西高院执行局去年先后制定了《委托评估拍卖制度》、《债权凭证制度》等有关执行工作的文件11个,用以规范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加大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管力度,坚决依法纠正了一些执行人员的违纪违法执行行为。   大力推行执行改革,向改革要执行效率和质量,是江西法院为走出“执行难”困境而苦练的硬功。他们一是坚决实行立执分离和审执分离,二是全面推行债权凭证制度,三是积极开展交叉执行、指定执行和提级执行,四是积极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五是积极探索执行运行机制改革,六是积极推行收费等项制度改革。江西高院从去年6月开始在赣州、新余、萍乡、南昌、上饶等城区法院试行先执行后收费的改革,玉山县、临川区等法院试行申请执行登记备案制度的改革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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