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庭在广东省高院大法庭审理一宗行政赔偿诉讼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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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8日下午3点广东省高院四楼大法庭海事行政庭熊绍辉庭长敲响了庄严的法槌,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审理的原告饶平鸿桦水产有限公司诉被告饶平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赔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省法院组织省委党校的一百多名学员全程旁听了该案的庭审。

原告以被告联合第三人强行拆除其厂房等建筑物为由,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亿6千多万元,该案已经经过了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三次审判,当事人矛盾尖锐,案情敏感。庭审中各方当事人激烈交锋,审判长和主审法官适时引导各方发言,很好地把握了庭审节奏,庭审效果与旁听效果都很好,得到了广东省高院行政庭领导的高度肯定,同时也赞扬了广州海事法院工作人员密切高效配合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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