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案件庭审受全国人大代表点赞 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最高法院联络办报告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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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在深圳中院旁听由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审理的一宗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2015年11月10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最高法院联络办《关于在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专题研讨班开展有关工作的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三级法院联动精心组织,创新了活动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新鲜经验。 2015年10月13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专题研讨班,共16个代表团的近100名提出过相关议案建议或关注交通运输事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研讨。10月15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在深圳中院旁听的庭审案件由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庭长宋伟莉担任审判长。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律关系、货损原因、货损程度三个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庭审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向明华教授和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千华进行点评。广州海事法院钟健平院长向代表们介绍了该院审理海事运输案件的主要特点。代表们普遍反映,此次案件审理准备充分、严谨规范,充分展现了过硬的司法能力和良好的司法形象。同时,通过实地观摩案件审理,并听取两位专家对案件庭审的点评以及海事法院院长就海事审判工作的介绍,真实直观的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所肩负的重任和付出的艰辛,也更加深刻体会到了法官办案的不易,有利于代表们更好的监督、支持和宣传人民法院工作。(胡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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