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扣押迅速 解扣及时 伊朗籍“波纳”(PERARIN)轮重获自由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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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晚22时30分,在广东深圳大铲湾海域,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将解除扣押船舶法律文书送达伊朗籍“波纳”(PERARIN)轮,该轮重新恢复自由。 “波纳”(PERARIN)轮为一艘总吨为36000的伊朗籍集装箱轮。申请人深圳市华联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通公司)为追讨537973.89元引航费等费用,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波纳”(PERARIN)轮。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审核,准予华联通公司扣船申请。 根据华联通公司提供的船舶动态,“波纳”轮于2月29日凌晨抵达深圳大铲湾,按计划将于当日下午4时30分离港。2月29日中午,合议庭将扣船所需法律文书准备妥当后,立即出发前往深圳大铲湾扣押涉案船舶。因事先与深圳海事局、大铲湾海事局、大铲湾边检做好协调工作,法官们顺利登上“波纳”轮。法官用英文向伊朗籍船长解释了相关法律文书及扣船程序,船长在清楚法院来意后签收了扣船文书,并按照法院要求复印了船舶相关材料,“波纳”(PERARIN)轮被成功扣押。 3月1日下午5点多,“波纳”(PERARIN)轮的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委托其船舶代理公司深圳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代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交担保。法官了解到,该轮已经载货,船期要求紧急,一旦延误船期,船东方每天的损失将高达数万美元。在核实“波纳”轮方确实向法院担保金账户足额交纳担保后,法官即刻通知华联通公司。17时46分,华联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解除扣押“波纳”(PERARIN)轮的申请。经合议庭紧急合议后,法院同意该公司申请,依法决定解除对该轮的扣押。3月1日晚上6时10分,法官带齐执法证件及全套法律文书,紧急赶往深圳大铲湾。正值下班高峰期,60公里的路程,足足耗费了2个半小时。22时30分,法官在办理完与海事部门、边防检查部门的交接手续后,依法向船方送达解除扣押船舶法律文书,伊朗籍“波纳”(PERARIN)轮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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