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扣押万吨级塞浦路斯“神勇约翰”(Gallant John)轮

2014-04-29
浏览量 :1284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2014年4月17日上午,在蛇口孖洲岛友联船厂码头,广州海事法院法官登上正在修理中的 “神勇约翰”轮,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在该轮驾驶舱内,这艘万吨巨轮被法院依法扣押。 2014年4月14日,申请人浙江庞鑫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称:“神勇约翰”轮承运65,000公吨散装动力煤,从印度尼西亚开往中国港口,申请人为前述货物的收货人。 “神勇约翰”轮抵泉州港卸货,发现部分货物冒烟受损。申请人因此遭受损失约人民币900万元。向法院申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或光租的、现停泊于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修理总吨36,493的塞浦路斯籍“神勇约翰”轮。 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合议庭召开会议,加班加点对有关证据、适用法律逐一进行仔细审核研究,承办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合议庭对扣船的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充分的分析,决定依法扣押“神勇约翰”轮。4月17日上午,深圳法庭派员赶往蛇口孖洲岛友联船厂码头,登上正在修理中的“神勇约翰”轮,两位法官与船长进行交涉,法官用流利的英语向船长进行了相关中国法律的解释后,船长表示理解,在扣押船舶文书上签字。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