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一起吉林法院对销售伪劣食品、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祖德山、杨风云自1999年8月起雇佣他人加工、出售熟马肉。2001年8月23日,祖德山、杨风云在明知有人食用其出售的马肉后出现中毒症状的情况下,不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仍继续加工、出售马肉给他人用于婚宴,造成184人中毒的严重后果。 事后经区防疫站检验认定,加工点卫生条件差、无冷藏设备导致马肉生成有害病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祖德山、杨风云有期徒刑五年和四年,并分别处罚金1000元。 (转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