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向香港律师颁发委托公证人证书

200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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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央视国际 今天,来自香港的95名律师在人民大会堂领取了司法部颁发的委托公证人证书,这是自1981年我国建立委托公证人制度以来,第7 批获得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 颁证仪式后,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接见了这次获得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并发表了讲话。   钱其琛指出,如何在世贸组织规则和“一国两制”下加强香港和内地的交流和合作,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在两地经贸关系中的作用,是香港和内地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委托公证人制度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实践的成功尝试。希望司法部和委托公证人在办好委托公证业务的同时,能够一同继续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委托公证人制度的措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委托公证员制度是一项沟通香港与内地民事、经济活动的法律服务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的法律制度、公证制度下公证文书的相互使用问题,保障了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香港居民、公司、团体到内地处理民事及经济事务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途径。   近20年来,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使用的各类公证文书就有6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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