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与深圳海事局南山海事处签订合作备忘录

20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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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部海域交通流量大、船舶密集度高、码头泊位紧张,小型船舶擦碰等安全事件引起的纠纷矛盾多发,极易引起由于救济渠道不畅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为了完善海事业务沟通协调、海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等合作机制, 8月9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与深圳海事局南山海事处在蛇口工业区大厦签订了《关于深化交流协作构建和谐海运备忘录》正式确立了双方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签字仪式过后,南山海事处黄怀深处长和深圳法庭熊绍辉庭及有关业务人员展开了深入交流。 会上,熊庭长表示,海事部门和海事法院的业务有很多相通之处,南山海事处和深圳法庭已有合作解决纠纷的成功案例,双方现在签订合作备忘录可以建立一个更好的协作平台,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学习,使双方的合作更有成效。南山海事处黄怀深处长亦表示,双方之间加强协议不仅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还可以进一步提升海事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 接下来,深圳法庭和南山海事处将按照约定,通过信息通报、互访学习、案例研究、座谈讨论、诉前联调等多种合作机制,共同解决海事审判和海事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通过备忘录这一平台,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大力推进深圳辖区海上经贸和航运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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