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凌晨5时许,在广州南沙蕉门水道虎门大桥水域,一艘从东莞市沙田镇开往深圳永福镇的“广州货0603”号砂船与从日本开往广州黄埔的“靖海卫”号国际货轮发生严重碰撞,砂船底朝天,船上10名船员爬上船底求生。(《南方都市报》进行了报道) “广州货0603”号砂船船东广州市骏骐船务有限公司、叶炽凡于10月11日下午向我院申请扣押“靖海卫”轮,责令被申请人提供人民币300万元担保。申请人提供了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函作为反担保,但是当天下午只能提供保函复印件,原件保险公司已寄出,要12日上午才能收到。陈国威庭长要求代理律师所在律师所提供书面保证,保证保函原件12日上午必须送至法院,并指示承办法官林依伊可以先制作文书,待保函送到即可执行扣押任务。12日上午一早申请人提供了保函原件,此时扣船文书已准备完毕,陈国威庭长立即安排吴照东、贺强斌两位同志出发前往虎门大桥水域执行扣押任务。扣船行动执行的非常顺利,两位同志扣完船立即赶回法院下午照常上班。 当事人对立案庭事前工作准备充分,执行扣船高效快速的工作作风表示了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