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在广州市十二届人大第六次常务委员会上,代表们以全票通过了广州海事法院金正佳院长所作的该院2003年度工作报告。会议以《决议》的形式充分肯定了该院2003年的工作成绩,并对新一年法院工作提出了要求。 《决议》内容如下: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海事法院金正佳院长所作的《广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过去一年,广州海事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依法公正审理并执行了大批案件,审判和执行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会议要求,广州海事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改革以及队伍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