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 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200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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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记者王继然通讯员刘佩明)1月11日召开的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和谐的社会基础。   据了解,除两个企业所属街道外,全市和街道、乡镇全部组建起基层司法所;村(居委会)调委会的组建率已达100%;全市建立起市、区县、街道(乡镇)及基层单位四级安置帮教组织,5年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8.5%,安置率达96.5%,重新犯罪率仅为2.42%。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活跃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它们在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要强化大调解意识,优化调解队伍结构,规范调解工作程序,逐步把人民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环节;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尽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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